做中国到迪拜海运,很多发货人第一次看到货代账单上的THC就懵了——这笔钱到底该我出还是收货人出?其实答案不复杂,关键看你的贸易条款和订舱时怎么约定的。下面把起运港和目的港两头拆开说清楚。
先搞懂THC到底是什么费用
THC全称Terminal Handling Charge,码头操作费。它分起运港THC和目的港THC两段,是码头收的装卸、搬运、堆存等操作费用,跟海运费本身是两回事。很多人以为报了海运费就全包了,结果到港后冒出一笔目的港THC,扯皮就开始了。
起运港THC:通常发货人付
中国出口的货,起运港(比如上海、宁波、深圳)的THC一般由发货人承担,这笔费用在订舱时货代报价里就会体现。除非你和收货人约定的是DDP或DAP这类卖方承担全程费用的条款,否则起运港THC默认落在发货人头上。实务中也有货代把起运港THC打包进”本地费用”一起报,你要看清楚报价单里是否已含。
目的港THC:看贸易条款,最容易扯皮
迪拜目的港的THC由谁付,核心取决于你的贸易条款:
- FOB条款:海运费和目的港费用通常由收货人承担,目的港THC一般收货人付。但注意,有些船公司在起运港就把目的港THC一并收了(叫”预付目的港THC”),这种情况发货人先垫了,事后要向收货人追回。
- CIF/CFR条款:卖方付海运费到迪拜,但目的港THC是否包含在内,要看报价时怎么谈的。很多CIF报价只含海运费,不含目的港THC,收货人提货时还得再掏一笔。
- DDP/DAP条款:卖方承担到目的地的大部分费用,目的港THC通常也由发货人承担。
为什么这笔费用总引发争议
问题出在信息不对称。发货人以为海运费报价已经全包,收货人以为提货不用再付钱,结果船公司或码头在目的港又收一道THC。尤其是迪拜这种中转枢纽港,目的港杂费项目多,THC之外还可能有文件费、铅封费、港口拥挤附加费等。
建议在订舱前就跟货代确认清楚:报价里含不含起运港THC、含不含目的港THC、目的港还有哪些常见杂费。把这几项写进报价确认邮件,比事后争论有用得多。
实操中怎么避免踩坑
- 订舱时要求货代提供费用明细清单,逐项标注起运港和目的港费用归属。
- 跟收货人确认贸易条款下目的港费用的承担方,最好在合同或PI里写清楚。
- 如果做FOB,提醒收货人目的港THC由其承担,避免到港后拒付导致滞港。
- 遇到船公司要求起运港预付目的港THC的情况,提前跟收货人沟通,把这笔钱从货款里扣回或单独结算。
一句话总结
起运港THC通常发货人付,目的港THC看贸易条款——FOB多由收货人付,CIF/CFR要看你报价时含没含,DDP/DAP则发货人兜底。与其到港后扯皮,不如订舱前把费用归属写清楚。